各有关单位:
全国电气信息结构、文件编制和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分技术委员会(SAC/TC27/SC3)(以下简称“分标委会”)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为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江苏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分标委会第六届工作已满,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91号)的相关要求,现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七届分技术委员会委员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领域相关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等。公共利益方代表包括教育科研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
二、 委员条件
1.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2. 熟悉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 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各项职责和义务;
4.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三、 报送材料及要求
1. 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2. 委员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的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委员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 请于2018年3月1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4份(加贴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另附同底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邮寄至SAC/TC27/SC3秘书处,同时将委员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秘书处邮箱(联系方式见后)。
4. 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提出全国电气信息结构、文件编制和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分技术委员会第七届委员名单,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
5. 每届委员任期五年,推荐单位建议人选应能在本届任期内保持一定稳定性。
6. 所有申报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 蓉
电子邮箱:49958045@qq.com
电话:025-68686172 15105168807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帕威尔路1号,江苏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邮编:211100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